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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入会须知

本会会员为企业会员及团体单位。

入会条件:

根据商会章程,福建省省籍自然人或法人在我市投资兴办或经营管理的,经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并年审有效的实体企业,最近连续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,均可自愿加入商会;

团体单位为在深福建及各地市籍异地商会,团体会员必须为独立的社团法人,相互间不存在隶属关系,遵循互相尊重、互不干涉、寻求合作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各项会议的表决权按其加入商会的章程规定执行;

入会程序:

一、提交入会资料

1、企业会员:
(1)填写《商会入会申请表》
(2)提供申请人近期1寸或2寸免冠彩照2张;
(3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4)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(5)企业简介(电子版)。

2、团体单位:
一、填写《商会团体单位登记表》;
二、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三、报理事会审议通过;
四、由商会发给会员及团体单位证牌。

会员权利和义务:

1、会员权利
(一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商会活动、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。
(二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提议案权,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四)自由退会;
(五)本会章程阐明的其他权利。

2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四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;
(五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(六)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七)及时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相关资料。

会员退会
(一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的或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(二) 会员如不遵守本商会章程,将由本会提出批评、教育。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:如被国家司法机关刑事处理的;如道德败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;如在国家诚实系统中,有严重失信的不良记录者,上黑名单的。经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(三) 会员除名由理事会审议后,提交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表决。对会员的除名,须有全体半数以上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)通过方可除名。

会费缴纳方式

汇款方式:
1、个人账户汇款时,请务必注明会员单位全称及会员代表姓名,后缀是哪一届的会费(详询商会秘书处);
2、企业公户汇款时,请注明是哪一届的会费(详询商会秘书处)。